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詳細課程資訊

社會工作師學分班(新竹)
課程介紹:
社會工作為一助人的專業,是一門學科與行業,專以探討幫助人群,調整社會關係,解決社會問題的學問。其任務包括協助個人增強解決問題的能力、解決有關社會變遷所產生的社會問題及增強各項福利服務,倡導並維護人民之社會福利權益等。準此,本部特開辦此班,以鼓勵更多社會人士投入社會工作行列。
教學內容:
社會工作(3學分)、人類行為與社會環境(3學分)、社會個案工作(3學分)、社會團體工作(3學分)、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(3學分)、社會工作管理(3學分)、社會工作研究方法(3學分)、社會工作實習(2學分),共計23學分。
師資說明:
郭靜晃 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系主任
黃志成 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系教授
王順民 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系教授
郭登聰 慈濟大學社工系前系主任
白倩如 靜宜大學青少年兒童福利系兼任講師
王秀燕 靜宜大學青少年兒童福利系兼任講師
何振宇 東海大學社會工作系兼任講師
劉玉鈴 社工師
卓翊安 社工師
吳惠文 社工師
姚奮志 社工師
等本部專業師資群

適合對象:
1.專科以上畢業領有畢業證書,欲參加「社會工作師」考試者
2.對社會工作之專業知識有興趣者
報名資格:
高中職以上畢業者。
優待辦法:
1.全修生於8/7前完成報名繳費者,學分費享8折優惠;
2.身心障礙人士/2人同行報名全修者於8/7前完成報名繳費者,學分費75折優惠;
3.社會福利機構/安養機構人員之全修生於8/7前完成報名繳費者,學分費7折優惠,報名時請檢具證明辦理;
4.本班開放選修,每學分2500元;
5.本校校友及本部推廣舊生免收報名費300元。

備  註:
1.上課地點:光復中學(新竹市光復路二段153號;上課地點不受理報名)。
2.選修社會工作實習者需修畢社會工作、社會個案工作、社會團體工作(報名時請檢附學分證明書影本)。
3.本部可代尋找週一至週五間可受理實習生之實習機構,若平日晚上或假日方可實習者,請自行接洽實習機構;符合實習之機構要件如下:需立案於各縣市政府社會處或內政部社會司之社會福利機構,機構督導需具備以下資格-(1)具報名專技高考社工師考試資格者,且有兩年以上的社會工作實務經驗 2.有社會工作師執照,且有一年以上社會工作實務經驗;機構及機構督導均需符合規定,方能進行實習。
4.實習期間應依本班規定之期間前往機構實習,不得提前或延後;本班實習於所有學科課程結束後進行。
5.報名時,請檢附畢業證書影本及二吋照片一張。
6.每學分需修滿18小時;社會工作實習時間為132小時。
7.單一課程缺課未超過五分之一且考試成績及格者,始得領取學分證明書;所有課程之學分證明書於此期課程結束後統一核發。
8.本部單一課程學費定價20,000元以上,持有以下銀行-中國信託、日盛銀行、玉山銀行、兆豐銀行、永豐銀行(原安信)、第一銀行、富邦銀行、萬泰銀行、花旗銀行、慶豐銀行,可以親至本部或台北服務中心辦裡法分期(6期)刷卡。
9.報名繳費後至實際開課日前因故退費者,退還已繳學費之七成。自開課日起未逾全期三分之一者退還學分費之半數。開課日起已逾全期三分之一者,不予退還。
10.所有課程之書籍費由學員自費。
11.報名專技高考社會工作師考試者需專科以上學歷,領有畢業證書者。
12.為了確保您的權利,本課程與活動等相關內容,若有異動,請以報名現場資訊為主;本部保留師資及課程異動權利。
13.歡迎機關團體包班在貴單位或本校上課。
14.歡迎機關團體量身定做您需要的課程。
【為鼓勵學員跨界學習,除免費講座、說明會、委訓課程外,課程包含本校專兼任師資錄製之加值課數位課程。】
上課資訊:
上課地點: 其他
上課時數: 438
起訖日期: 2008/08/17 - 2009/05/31
上課時段: ( 六、日 ) 09:00~18:00
網路報名請連結 http://my.sce.pccu.edu.tw/MS/Detail.aspx?ProdId=TCW597080
簡章備索: 簡章下載